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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节 (第4/5页)
出身。如果定神细看便能发现少年的五官轮廓极深,鼻梁高挺,一双眸子倒是纯正的黑色,显得冷冷的。不过他的身量倒是极高的,宽肩细腰,加上那轮廓过深的五官,一看便是个混血的——这倒也是常事,周朝许多人家颇是喜爱胡女风情,生了子嗣也是常有的。 ??那少年靠着墙站着,默默的打量了萧明钰和郑娥一眼,面色淡淡,只是有些生硬的拒绝道:“不必了!” ??萧明钰也不计较他这略显得无礼的言行,低了头,用下颚抵着郑娥柔软的发顶,嘱咐道:“阿娥,你也得说声谢谢才是。” ??郑娥一双黑眸跟着眨了眨,盯着那少年的面庞看了一会儿,忽而破涕为笑,道:“谢谢大哥哥。” ??郑娥的声音娇软软的,犹如刚出炉的甜糕,咬一口便觉得满心甜软。本还有些僵冷的气氛也渐渐缓和下来。 ??少年蹙起的眉头不知不觉间也不知不觉间松了开来。他迟疑了片刻,看着萧明钰怀里的郑娥,眸中似有什么一闪而过,不由认真的加了一句话,”你的妹妹很可爱,以后别叫她一个人乱跑了。“他大约说不惯官话,说起话来,一字一句的。 ??萧明钰自是应了下来,可目光仍旧隐隐的落在对方的面上,只觉得有些眼熟:这人,他是在哪里看过吗? ??没等萧明钰回忆起对方何处眼熟,那少年便已拱了拱手算是行礼告辞,起身离开了。 ??萧明钰蹙了蹙眉,心中隐约掠过一丝的警惕,微微颔首与边上的一个侍卫示意:“你跟上去,看看他的府宅在哪里。” ??侍卫点了点头,会意的跟了上去,只是方才走到拐角处便有人用硬物在他脑后敲了一下,一时之间便失了意识。 ??只见一个穿着毛皮大氅的络腮大汉手持金刀从后面出来,对着那穿着蓝袍的少年礼了礼,道:“王子,这人鬼鬼祟祟跟在后头,想来那姓萧的怕也起了疑心。”他说的不是汉话而是极流利的北狄话。 ??少年面色凝重,阖目思忖片刻便道:“我们现在就出城去。王庭那里早已留不得我,此回姐姐答应和亲大周,为的便是带我出来。现在,也只能去寻大兄另谋出路了……” ??他的语声极其微妙的顿了顿,长眉黑眸,高鼻薄唇,显出几分极冷淡的讥讽之意来,“倘不是宫里头那人捎了信来,让我看在母亲昔日旧情的份上替她做件事,我送姐姐入宫之后便该离开了。” ??那络腮大汉闻言也不由有些冒火:“不过是几个孩子罢了,那人的心肠竟是如此恶毒,还想着要借我们的手!我早说了这些中原人就是……”他说到这儿忽而一激灵,忽而想起面前的王子的生母便是当年熙朝嫁去北狄王庭的荣城公主,也算是中原人,连忙把喉咙里头的话咽了回去。 ??少年王子也不知听到了没有,只是转头专注的看了眼街头流转的灯光,用汉话一字一句的念道:“‘锦里开芳宴,兰红艳早年。缛彩遥分地,繁光远缀天。接汉疑星落,依楼似月悬。别有千金笑,来映九枝前’这就是母亲念了半辈子、想了半辈子,做梦都想再看一回的长安上元夜吗?” ??他的汉话大半都是那位嫁入宫中的异母姐姐教的,略有些生硬,只有这一首诗,他念得极字字柔软清楚。因为那是他生母荣成公主在草原王庭的漫无边际的长夜里,一字一句的念给他听的。 ??荣城公主过世的时候,他尚年幼,依稀还记得那是个眉目美艳的女人,骄傲而刚烈,就像是草原上最野的马、最烈的酒、最锋利的剑,就连草原上最强悍的英雄都不能得到她的心——她已把整颗心都葬在了故土。 ??荣城公主从大熙嫁到北狄王庭时,启明可汗已年过五十,有三个妻子,七个儿子,而荣城公主则给启明可汗生了一个儿子。 ??启明可汗过世,他的弟弟史罗可汗登位,他杀了启明可汗所有的儿子,依照惯例重又纳了荣城公主为妻。几年后,荣城公主为这个杀了自己长子的男人生下一个儿子,她思恋故土便给儿子取名阿史那思归。 ??再后来,荣成公主难产而逝,临去前,她握着年幼的儿子的手,瘦削的手上青筋根根凸起,她凝目厉声,字字皆是刀刃:“你发誓!只要你活着,就要设法依照我的心愿,将我的遗骨埋在故土。” ??“我发誓。”